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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喜一歲後開始慢慢會把察言觀色的心得用行為表現出來,對人有差別待遇。

上面文章的情境,買東西可以用任何事情替代,譬如:吃飯,媽媽餵跟其他人餵情況差很多,明明是一樣的菜色與相同的煮法

最近在看引導式對話的書,覺得很受用,這本書提供了建立父母權威外的一種教養方式

告訴你,好言相勸,耐心把同一件事說100遍外,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引導小孩正面思考及正確表現,像吵鬧買東西的事件,他建議夫妻兩個人都要「堅持一致的原則,說到做到,就可以改變小孩的行為」,老生常談的概念,但是在我們家的執行力不高,還是寫出來提醒彼此。

不吵鬧買東西除了有堅定一致的想法:不可以就是不行,還可以找方法讓小孩轉移注意力,如下:

左邊的下場很真實殘酷,右邊的結果可能為小孩帶來成就感。

所以不管什麼事件,除了原則不要打破,讓孩子抓到「吵鬧就會有糖吃」的漏洞,通常來說,同一原則一旦打破超過三次,孩子的記憶馬上就深入(之後要改變印象就要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)

另外幫孩子找到當下的其他出口,也是重要的action plan. 像不能選玩具那陪爸媽逛街好無聊,爸媽就應該幫小孩找到可以幫忙且有點挑戰性的事,小孩完成後才會有成就感,並輸入「陪爸媽逛街不無聊,還好好玩」的記憶,完成後爸媽要主動認真給與鼓勵及接納小孩的判斷(如果不是太誇張),讓小孩與爸媽的互動建立在開心與和諧的氣氛中。

孩子開始慢慢把認知用行為表達出來後,每個與孩子的事件,都是建立與小孩相處良性默契的好機會。(一旦建立起來,很多事情會越來越好溝通,小孩也會越懂得怎麼跟大人相處,沒有原則的父母,反而讓孩子沒有安全感,因為不知道跟大人相處的方法是什麼)

下面是這章節的總結,最後的那句話說得非常好,是非常具體可行的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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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npoo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